批复时间:2024年1月19日
公开时间:2024年1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建立全市落实“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分析,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旗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旗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四)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一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旗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旗县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业务培训。按规定管理旗县区统计部门的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
(九)负责拟订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旗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机关下设 8 个科(室)、三个中心。分别为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商贸统计科、能源与环境统计科、统计执法监督科,巴彦淖尔市城乡调查中心、巴彦淖尔市统计普查中心、巴彦淖尔市统计计算中心。8 个科(室)属行政编制公务员管理;三个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其中:巴彦淖尔市城乡调查中心、巴彦淖尔市统计普查中心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巴彦淖尔市统计计算中心属于纯事业管理。三个中心机构编制独立,财务非独立核算,由全局统一核算。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和全市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五经普”这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实施一项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提高统计监督、监测分析、干部业务三个能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统计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高质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扎实开展普查登记。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数据上报、检查、审核、验收等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二是严格数据审核检查。全流程强化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扎实做好普查数据“即采即审”、事中评估、事后抽查,对数据异常地区及时开展核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实地督查,严明普查纪律,落实普查责任。三是深度开发普查资料。最大限度挖掘普查资料价值,依法推进部门间普查资料共享,拓展完善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优化普查成果展示,加大普查数据公开力度。
(二)实施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工程,以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健全日常管控机制。完善各专业数据管控办法,加强审核把关,建立量化评价机制。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办法,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做好数据核查。拓宽核查覆盖面,规范核查流程,建立与统计执法检查统筹部署、同步推进、限期督促整改、按月通报反馈、不定期“回头看”等工作机制,提高核查质量。三是夯实基层基础。举办全市乡镇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互观互验互促提升,力争更多苏木乡镇进入全区规范化行列。加强对部门、园区、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规范化水平。四是抓好入退库工作。把应统尽统和数据质量管控统筹起来,建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更新完善“小升规”重点清单和新建投产项目清单,做好跟踪监测服务,确保“颗粒归仓”。
(三)提高统计监督能力,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全力抓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后,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督促指导,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地各部门逐条逐项整改,不折不扣落实。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二是巩固提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建立健全统计系统内部监管和外部协同刚性制度,进一步拓宽获取线索渠道,加强监督成果运用,推动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旗县区和主要专业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积极选树诚信企业,建立正面激励机制。
(四)提高监测分析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持续转变理念。更加自觉站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深度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密切关注各类数据指标的趋势走势,更加侧重于经济结构和发展质量问题研究,努力在服务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能上下功夫。二是拓展服务维度。优化完善全市落实“五大任务”统计指标监测体系,按季开展监测分析,全面客观反映落实“五大任务”进度情况。完善《巴彦淖尔市统计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及时反馈统计数据信息。三是延伸服务深度。紧紧围绕项目投资、科技创新、挖掘消费潜力、对外开放等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精选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统计分析针对性。探索建立与高等院校、经济研究科研机构长期配合协作机制,针对数字经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育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我市经济运行情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四是提升服务温度。以社情民意调查为主要抓手,开展养老、医疗、供热、生态环境等方面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宣传教育问卷调查,积极反映各族群众的意见诉求,推动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能。
(五)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将2024年确定为统计干部能力提升年,全方位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统计工作需要的统计队伍。一是提升统计专业能力。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实地培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类统计人员学习培训。通过积极争取全区统计试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等,倒逼干部自我加压、提升能力。二是提升分析研究能力。加大政策理论学习培训,组织统计知识轮讲、调研报告展示、分析报告评比等活动,用足用好招考、比选引进专业人才,同时利用与高等院校合作契机,着力培养懂经济、会分析、找问题、出实招的综合统计人才。三是提升统计执法能力。通过市县联合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增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等方式,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33.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5.34万元,增长2.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133.3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133.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新考录4名参公人员和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1133.3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133.3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转和开展普查及各类统计专项调查。与上年相比增加4.7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录用工作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7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社会保障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1.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52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后相应补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7.7258.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公补。与上年相比增加,9.3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及人员调整工资后相应补助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133.3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133.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3.38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133.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54.38万元,占75.4%;
项目支出279.0万元,占24.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新考录4名参公人员和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4万元,增长2.3%。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8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万元。其中:
1.统计信息事务。年初预算8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新考录4名参公人员和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数为132.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2万元,增长3.7%。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12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机关新考录工作人员增加,养老公补部分预算增加。
2.抚恤(项)。年初预算5.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5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单位2名遗属人员增资,当年预算增加。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事业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增加,相应其他社会保障预算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2万元,增长14.5%。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1.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2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资及新考录人员增加,相应医疗补助预算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3万元,增长16.0%。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67.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资及新考录人员增加,相应公积金补助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0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99万元、津贴补贴190.78万元、奖金11.9万元、绩效工资16.37万元、住房公积金67.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58万元、退休费56.99万元、抚恤金5.8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87.06主要包括:办公费20.19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8.0万元、物业管理费8.2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8.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万元,占73%;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占27%。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1.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辆均已使用16年以上,维修保养费用较高。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279.0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79.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4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资及新考录人员增加,相应机构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72.0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6.5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35.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项目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279.0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银虎 联系电话:0478-873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