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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4-02-21

2023年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聚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精心组织实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推进统计法治监督水平、统计监测分析水平、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统计干部能力水平“四大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市委书记在市委五届五次全会上对统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到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行事历,通过视频辅导、专家讲座、研讨交流、专题党课、青年座谈等方式,确保理论学习入心入脑。聚焦落实“五大任务”和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全部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将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发现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建设,打造“党建引领、数说发展”党建品牌,形成一批高质量统计产品,市统计局被评为“最强党支部”。三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微讯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开展满意度调查,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调查情况,做好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解读,促进统计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市统计局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有序推进普查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全力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高位推动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单位清查启动仪式和全市五经普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经济普查重点工作。市统计局协调组建市县乡三级普查机构、批复市县两级2023年普查经费814.5万元,选聘普查“两员”2428人,实施挂图作战,建立包联制度,在清查登记关键阶段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推进落实,高效组织各级普查机构完成部门行政资料收集整理、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地毯式”入户清查等重点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活动,为普查登记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精心组织社情民意调查。自主开展并完成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委托的卫生、教育以及市直部门社会评价等14项群众满意度调查,形成调查报告8篇。三是认真开展常规统计调查。主要专业全部制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加大数据核实比对评估力度,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三)扎实推进统计法治监督水平提升工程,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2个,清理违规统计调查项目1项,对全市1988户企业和项目单位开展数据核查,分批次对186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13户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户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会同市纪委对各旗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全市整体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不断健全。市委政府将统计监督纳入全市“1+9”监督体系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要内容,将市统计局列为市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统计局成立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领导小组、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协作会商联络小组,建立统计系统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及处理工作机制,按月向市纪委汇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常态化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通报被考核、被巡察单位统计造假问题,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三是国家统计督察自查整改先行一步。全力高效配合做好国家统计局对巴彦淖尔市延伸统计督察工作,及时梳理统计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通过向旗县区党委发送工作提醒函、修正差错企业数据、完善工作机制等举措先行开展整改工作。四是统计法治宣传持续强化。举办“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遵法守法、支持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合市、旗两级党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会,举办旗县区统计局长统计法治培训班,将统计法律法规贯穿于各类业务培训全过程,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干部、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网络宣传,通过公众号、抖音、微信朋友圈推广经济普查和统计法治公益宣传视频,参加本地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专题访谈,正面发声、提振信心,“巴彦淖尔统计微讯”位列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综合影响力榜单前50强。

(四)扎实推进统计监测分析水平提升工程,统计“数库”“智库”作用更加凸显

一是加强预测预警。聚焦全市年度目标任务,密切关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前测算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研判经济发展趋势,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二是开展专题调研。聚焦办好“两件大事”、“五高五区”、“两个基地、四个集群”重大决策部署,精选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12篇。三是拓宽监测领域。探索建立落实“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市统计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不断强化监测分析。牵头与部门建立小升规、新建和投转产重点企业监测清单,实行全过程监测,全年新入库“四上”企业168户、退库71户,净增97户。四是提高分析时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市领导交办的课题,组建专班迅速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把准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出炉关键时间,原则上2小时内经济快讯成稿、1天内专业分析成稿、2天内综合分析成稿,编印《统计快报》、《经济分析》、《要情专报》等124期分析类产品,编发《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数据要情手册》、《统计月报》等数据类资料。

(五)扎实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工程,统计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将2023年确定为全市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作为全市统计系统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各领域统计规范化水平。乡镇统计方面,4个乡镇通过全区第六批审核验收,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总量达到22个。开展市级首批统计基层基础“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评选,8个苏木乡镇通过验收并作为拟推送对象参加自治区审核验收。建成独立、高标准村级统计示范点208个,比上年增加65个。部门统计方面,加强部门调查项目管理,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20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点对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上门培训,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园区统计方面,举办全市工业园区统计业务培训班,及时维护更新工业园区名录库并做好工业园区统计监测。企业统计方面,进一步扩大数据核查覆盖面,实现大企业全覆盖核查,小企业抽查比例不断提高,加强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电子统计台账,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六)扎实推进统计干部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推行中心组示范学、“学习讲堂”集中学、青年座谈互动学、主题党日专题学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在浙江大学举办全市统计干部能力水平提升班,举办工业、投资等专业培训22班次,培训各级各类统计人员6400余人次。组织考录4名年轻干部,比选1名副科级干部,引进2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实行空缺岗位竞争上岗,对10名干部提拔使用,引导干部比学赶超、奋勇争先。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市统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和全市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五经普”这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实施一项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提高统计监督、监测分析、干部业务三个能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统计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高质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扎实开展普查登记。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数据上报、检查、审核、验收等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二是严格数据审核检查。全流程强化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扎实做好普查数据“即采即审”、事中评估、事后抽查,对数据异常地区及时开展核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实地督查,严明普查纪律,落实普查责任。三是深度开发普查资料。最大限度挖掘普查资料价值,依法推进部门间普查资料共享,拓展完善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优化普查成果展示,加大普查数据公开力度。

(二)实施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工程,以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健全日常管控机制。完善各专业数据管控办法,加强审核把关,建立量化评价机制。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办法,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做好数据核查。拓宽核查覆盖面,规范核查流程,建立与统计执法检查统筹部署、同步推进、限期督促整改、按月通报反馈、不定期“回头看”等工作机制,提高核查质量。三是夯实基层基础。举办全市乡镇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互观互验互促提升,力争更多苏木乡镇进入全区规范化行列。加强对部门、园区、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规范化水平。四是抓好入退库工作。把应统尽统和数据质量管控统筹起来,建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更新完善“小升规”重点清单和新建投产项目清单,做好跟踪监测服务,确保“颗粒归仓”。

(三)提高统计监督能力,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全力抓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后,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督促指导,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地各部门逐条逐项整改,不折不扣落实。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二是巩固提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建立健全统计系统内部监管和外部协同刚性制度,进一步拓宽获取线索渠道,加强监督成果运用,推动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旗县区和主要专业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积极选树诚信企业,建立正面激励机制。

(四)提高监测分析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持续转变理念。更加自觉站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深度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密切关注各类数据指标的趋势走势,更加侧重于经济结构和发展质量问题研究,努力在服务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能上下功夫。二是拓展服务维度。优化完善全市落实“五大任务”统计指标监测体系,按季开展监测分析,全面客观反映落实“五大任务”进度情况。完善《巴彦淖尔市统计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及时反馈统计数据信息。三是延伸服务深度。紧紧围绕项目投资、科技创新、挖掘消费潜力、对外开放等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精选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统计分析针对性。探索建立与高等院校、经济研究科研机构长期配合协作机制,针对数字经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育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我市经济运行情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四是提升服务温度。以社情民意调查为主要抓手,开展养老、医疗、供热、生态环境等方面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宣传教育问卷调查,积极反映各族群众的意见诉求,推动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能。

(五)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将2024年确定为统计干部能力提升年,全方位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统计工作需要的统计队伍。一是提升统计专业能力。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实地培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类统计人员学习培训。通过积极争取全区统计试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等,倒逼干部自我加压、提升能力。二是提升分析研究能力。加大政策理论学习培训,组织统计知识轮讲、调研报告展示、分析报告评比等活动,用足用好招考、比选引进专业人才,同时利用与高等院校合作契机,着力培养懂经济、会分析、找问题、出实招的综合统计人才。三是提升统计执法能力。通过市县联合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增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等方式,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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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2-2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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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聚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精心组织实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推进统计法治监督水平、统计监测分析水平、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统计干部能力水平“四大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市委书记在市委五届五次全会上对统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到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行事历,通过视频辅导、专家讲座、研讨交流、专题党课、青年座谈等方式,确保理论学习入心入脑。聚焦落实“五大任务”和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全部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将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发现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建设,打造“党建引领、数说发展”党建品牌,形成一批高质量统计产品,市统计局被评为“最强党支部”。三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微讯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开展满意度调查,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调查情况,做好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解读,促进统计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市统计局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有序推进普查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全力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高位推动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单位清查启动仪式和全市五经普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经济普查重点工作。市统计局协调组建市县乡三级普查机构、批复市县两级2023年普查经费814.5万元,选聘普查“两员”2428人,实施挂图作战,建立包联制度,在清查登记关键阶段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推进落实,高效组织各级普查机构完成部门行政资料收集整理、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地毯式”入户清查等重点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活动,为普查登记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精心组织社情民意调查。自主开展并完成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委托的卫生、教育以及市直部门社会评价等14项群众满意度调查,形成调查报告8篇。三是认真开展常规统计调查。主要专业全部制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加大数据核实比对评估力度,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三)扎实推进统计法治监督水平提升工程,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2个,清理违规统计调查项目1项,对全市1988户企业和项目单位开展数据核查,分批次对186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13户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户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会同市纪委对各旗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全市整体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不断健全。市委政府将统计监督纳入全市“1+9”监督体系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要内容,将市统计局列为市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统计局成立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领导小组、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协作会商联络小组,建立统计系统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及处理工作机制,按月向市纪委汇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常态化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通报被考核、被巡察单位统计造假问题,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三是国家统计督察自查整改先行一步。全力高效配合做好国家统计局对巴彦淖尔市延伸统计督察工作,及时梳理统计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通过向旗县区党委发送工作提醒函、修正差错企业数据、完善工作机制等举措先行开展整改工作。四是统计法治宣传持续强化。举办“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遵法守法、支持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合市、旗两级党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会,举办旗县区统计局长统计法治培训班,将统计法律法规贯穿于各类业务培训全过程,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干部、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网络宣传,通过公众号、抖音、微信朋友圈推广经济普查和统计法治公益宣传视频,参加本地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专题访谈,正面发声、提振信心,“巴彦淖尔统计微讯”位列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综合影响力榜单前50强。

(四)扎实推进统计监测分析水平提升工程,统计“数库”“智库”作用更加凸显

一是加强预测预警。聚焦全市年度目标任务,密切关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前测算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研判经济发展趋势,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二是开展专题调研。聚焦办好“两件大事”、“五高五区”、“两个基地、四个集群”重大决策部署,精选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12篇。三是拓宽监测领域。探索建立落实“五大任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市统计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不断强化监测分析。牵头与部门建立小升规、新建和投转产重点企业监测清单,实行全过程监测,全年新入库“四上”企业168户、退库71户,净增97户。四是提高分析时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市领导交办的课题,组建专班迅速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把准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出炉关键时间,原则上2小时内经济快讯成稿、1天内专业分析成稿、2天内综合分析成稿,编印《统计快报》、《经济分析》、《要情专报》等124期分析类产品,编发《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数据要情手册》、《统计月报》等数据类资料。

(五)扎实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工程,统计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将2023年确定为全市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作为全市统计系统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各领域统计规范化水平。乡镇统计方面,4个乡镇通过全区第六批审核验收,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总量达到22个。开展市级首批统计基层基础“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评选,8个苏木乡镇通过验收并作为拟推送对象参加自治区审核验收。建成独立、高标准村级统计示范点208个,比上年增加65个。部门统计方面,加强部门调查项目管理,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20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点对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上门培训,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园区统计方面,举办全市工业园区统计业务培训班,及时维护更新工业园区名录库并做好工业园区统计监测。企业统计方面,进一步扩大数据核查覆盖面,实现大企业全覆盖核查,小企业抽查比例不断提高,加强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电子统计台账,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六)扎实推进统计干部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推行中心组示范学、“学习讲堂”集中学、青年座谈互动学、主题党日专题学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在浙江大学举办全市统计干部能力水平提升班,举办工业、投资等专业培训22班次,培训各级各类统计人员6400余人次。组织考录4名年轻干部,比选1名副科级干部,引进2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实行空缺岗位竞争上岗,对10名干部提拔使用,引导干部比学赶超、奋勇争先。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市统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和全市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五经普”这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实施一项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提高统计监督、监测分析、干部业务三个能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统计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高质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扎实开展普查登记。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数据上报、检查、审核、验收等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二是严格数据审核检查。全流程强化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扎实做好普查数据“即采即审”、事中评估、事后抽查,对数据异常地区及时开展核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实地督查,严明普查纪律,落实普查责任。三是深度开发普查资料。最大限度挖掘普查资料价值,依法推进部门间普查资料共享,拓展完善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优化普查成果展示,加大普查数据公开力度。

(二)实施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工程,以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健全日常管控机制。完善各专业数据管控办法,加强审核把关,建立量化评价机制。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办法,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做好数据核查。拓宽核查覆盖面,规范核查流程,建立与统计执法检查统筹部署、同步推进、限期督促整改、按月通报反馈、不定期“回头看”等工作机制,提高核查质量。三是夯实基层基础。举办全市乡镇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互观互验互促提升,力争更多苏木乡镇进入全区规范化行列。加强对部门、园区、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规范化水平。四是抓好入退库工作。把应统尽统和数据质量管控统筹起来,建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更新完善“小升规”重点清单和新建投产项目清单,做好跟踪监测服务,确保“颗粒归仓”。

(三)提高统计监督能力,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全力抓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后,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督促指导,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地各部门逐条逐项整改,不折不扣落实。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二是巩固提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建立健全统计系统内部监管和外部协同刚性制度,进一步拓宽获取线索渠道,加强监督成果运用,推动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旗县区和主要专业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积极选树诚信企业,建立正面激励机制。

(四)提高监测分析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持续转变理念。更加自觉站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深度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密切关注各类数据指标的趋势走势,更加侧重于经济结构和发展质量问题研究,努力在服务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能上下功夫。二是拓展服务维度。优化完善全市落实“五大任务”统计指标监测体系,按季开展监测分析,全面客观反映落实“五大任务”进度情况。完善《巴彦淖尔市统计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重点措施》,及时反馈统计数据信息。三是延伸服务深度。紧紧围绕项目投资、科技创新、挖掘消费潜力、对外开放等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精选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统计分析针对性。探索建立与高等院校、经济研究科研机构长期配合协作机制,针对数字经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育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我市经济运行情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四是提升服务温度。以社情民意调查为主要抓手,开展养老、医疗、供热、生态环境等方面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宣传教育问卷调查,积极反映各族群众的意见诉求,推动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能。

(五)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将2024年确定为统计干部能力提升年,全方位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统计工作需要的统计队伍。一是提升统计专业能力。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实地培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类统计人员学习培训。通过积极争取全区统计试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等,倒逼干部自我加压、提升能力。二是提升分析研究能力。加大政策理论学习培训,组织统计知识轮讲、调研报告展示、分析报告评比等活动,用足用好招考、比选引进专业人才,同时利用与高等院校合作契机,着力培养懂经济、会分析、找问题、出实招的综合统计人才。三是提升统计执法能力。通过市县联合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增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等方式,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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