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科

发布日期:2016-06-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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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在市统计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统计法》及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工作。主要包括:

一、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对全市及旗县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

三、开展全市能源平衡表编制,并指导旗县区进行能源平衡表编制;

四、负责建立完善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市及旗县区单位GDP能耗等相关数据;

五、负责开展能源和环境方面的相关调查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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