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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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3911

公开时间:202392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巴彦淖尔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旗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旗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3.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各旗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旗县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业务培训。按规定管理旗县区统计部门的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

8.负责拟订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旗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商贸统计科、能源与环境统计科、统计执法监督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巴彦淖尔市城乡调查中心、巴彦淖尔市统计普查中心、巴彦淖尔市统计计算中心。8个科(室)属行政编制公务员管理;三个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其中:巴彦淖尔市城乡调查中心、巴彦淖尔市统计普查中心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巴彦淖尔市统计计算中心属于纯事业管理。三个中心机构编制独立,财务非独立核算,由全局统一核算。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1.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协调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监督意见》,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市统计局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全体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各级统计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联合各旗县区党校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二是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开展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自查和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等工作,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常态化。三是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和预警预判;积极参与全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制定,一些对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四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市委将统计造假作为纪律作风整治重点内容,纳入深入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五大行动”中。市委巡察办将统计造假纳入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范围。市统计局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章制度、落实重点任务,形成监督合力。

2.精准把控,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做好名录库更新维护。召开全市名录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大实地检查指导力度,全面推动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向嘎查村(社区)延伸,截止目前,共维护信息变更单位一万多户,乡镇用户活跃度达到100%。二是做好入退库工作。加强与住建、工信、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限下重点企业监测,截止目前,“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入库53家。认真做好外地法人在我市产业活动单位纳入统计工作,积极与各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对365户产业活动单位采取电话询问、实地走访、与税务局核实比对等方式进行梳理排查,并积极沟通协调,纳入我市统计工作。三是加强数据审核评估。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按月监测规模以上企业运行状况,对增减幅度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查询;强化跨专业、跨报表、跨部门数据关联审核,加大与部门数据核实比对力度,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做准做实各专业数据。四是开展数据实地核查。采取市旗联动、重点核实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对全市390家投资项目单位、企业、个体户进行实地数据核查,把数据核查与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指导规范统计行为、完善统计台账、纠正存在问题等结合起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工业、投资、能源等主要专业在自治区统计局月度考核中均位居各盟市前列。

3.筑牢根基,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自治区“1+4”5个领域(乡镇、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乡级统计方面,88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八有八化”建设全部通过自治区统计局验收,26个获优秀及以上等次。在全区首创村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高标准村级统计网点143个,得到自治区统计局充分肯定。旗县区统计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旗县级、苏木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照“五规范四提升”标准,逐项分解细化,逐条制定措施,加强检查指导,扎实推进落实。部门统计方面,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2项统计调查项目通过自治区审批。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与部门数据核实比对和经济分析研究协作力度,初步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合力。工业园区统计方面,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业园区统计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网络和办公场所六落实。企业统计方面,完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有据可查”。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2户企业被自治区统计局认定为统计诚信企业。

4.优化服务,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一是服务决策需求。把监测预警和分析调研作为服务的主攻方向,统计“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彰显。提高时效性。月初加强审核评估,保证数据质量。月中及时调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形成分析解读,提出对策建议。月末着手开展预警预判,发挥前瞻预判、防范风险、稳定预期作用。提高针对性。针对疫情影响、口岸经济发展、涉农产业等,组建专班深入企业、部门等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形成《当前疫情对巴彦淖尔市经济运行影响》《服务业问题突出 发展潜力仍需挖掘》《口岸贸易对经济的影响》等高质量调研报告。提高产品质量。综合运用纵向对比、横向对比、统计预测等方法,准确反映经济运行动态和发展趋势,编发《统计分析》《专题调研》《信息专报》等统计刊物91期。二是开展数据大起底、大核查工作。针对数出多门、数据打架的问题,为进一步核准数据、摸清家底,我局牵头开展数据大起底、大核查工作,组建6个专项工作组,历时4个月,全面完成55个部门2019-2021年“三个时间维度”、全国全区全市“三个空间维度”指标设计、数据收集工作,经过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核实比对,形成《巴彦淖尔市数据资料汇编》。三是服务社会公众。在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困难和问题的同时,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助企纾困政策,了解企业诉求、堵点卡点问题以及政策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建议办法,并形成多篇优化营商环境分析报告。自主开展并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委托的9项社情民意调查,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微讯、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数据信息,让统计调查成果更好更广更便捷惠及社会。巴彦淖尔市统计微讯连续5个月进入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综合影响力前50名榜单。市统计局被评为信息工作成效明显单位。统计服务工作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

5.精准发力,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成立市统计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印发《巴彦淖尔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月”及统计微讯平台等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宪法、统计法线上知识竞答,不断增强统计人员、广大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二是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按照“四个必查”、推进“三个一批”要求,对2017年以来市、旗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295家企业执法检查情况以及554家企业和投资项目入退库进行自查,针对执法不严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采取市旗联合执法的方式,对7个旗县区、87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成立3个检查组,深入旗县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增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积极与组织编制部门对接,明确了各旗县区独立开展执法监督的职能。组织全系统3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先后开展4次考前培训,提升考试通过率,切实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

6.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扎实理论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班子成员带头做好政策解读、讲专题党课,发挥领学促学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印发《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目标、明确分工,形成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四位一体”责任体系。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建立完善“三会一课”、廉政风险防控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应培尽培”原则,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下沉基层上门培训以及现场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举办核算、工业、投资、能源等业务培训班,培训各级统计人员1500余人次;组织市旗两级相关业务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定期开展知识轮讲和调研展示活动,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13.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35万元,增长13.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013.4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13.4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2.35万元,增长13.7%,变动原因:调资、增资及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由单位支付,预算追加后收入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不涉及非财政拨款。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年底预算资金全部缴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1013.4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13.4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2.35万元,增长13.7%,变动原因:调资及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由单位支付,预算追加后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不涉及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13.4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3.48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13.4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820.12万元,占80.9%;

本年项目支出193.35万元,占19.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13.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35万元,增长13.7%,变动原因:调资及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由单位支付,预算追加后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13.48万元。与年初预算1013.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804.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统计信息事务。年初预算804.16万元,支出决算804.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583.28万元,支出决算58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专项统计业务年初预算193.35万元,支出决算19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事业运行年初预算27.53万元,支出决算2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新考录人员增加,决算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32.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4.71万元,支出决算4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38万元,支出决算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1.19万元,支出决算5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1.99万元,支出决算2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41.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1.59万元,支出决算4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11万元,支出决算2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48万元,支出决算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5.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5.46万元,支出决算3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66.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33万元、津贴补贴176.15万元、奖金22.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0.13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29.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16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46.09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7.63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35.46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4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6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7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8.2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差旅费2.2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7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8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93.3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27.59万元、咨询费12.08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6.5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7.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0、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5.4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32.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万元等。

资本性支出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8.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73万元,支出决算9.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0万元,支出决算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2.73万元,支出决算2.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万元,占72%;公务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占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决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本年度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3万元,接待40批次,140人次,开支内容:上级和下级部门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76万元,减少21.8%,变动原因:本部门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0。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93.35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93.3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8.3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01万元,增长14.2%,变动原因:新考录工作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相应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统计专项调查(普查)、社情民意调查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统计专项调查(普查)、社情民意调查2个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合理,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统计专项调查(普查)、社情民意调查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统计专项调查(普查)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统计专项调查(普查)项目预算资金150.0万元,执行数为139.15万元,完成预算的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统计专项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要求,圆满完成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监控制度。强化数据审核评估,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清理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保证基础数据库准确;开展涉及一、二、三产业的6项专项统计调查,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开展常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调查工作,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在自治区统计局的 22 项统计业务考核中,4 项工作获“优秀”、12 项工作获“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项目涉及的各项统计工作完成要求不同,导致按进度执行不够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采取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执行监管,及时发现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2.社情民意调查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根据市委、政府下达或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对需要调查的内容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开展调查,2022年,自主开展并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委托的9项社情民意调查,全部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渠道。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调查项目涉及的内容不同、样本量和调查时间无法提前确定,导致项目按进度执行不够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采取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社情民意调查项目监管,保障调查项目顺利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统计调查经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00

150.00

139.15

10

92.77

9.28

其中:财政拨款

150.00

150.00

139.15

——

92.77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工作;    
目标2:开展涉及一二三产业等7项专项统计调查,完成调查任务;   
目标3:开展常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调查工作,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国情国力调查。积极开发“七人普”资料,编印《巴彦淖尔市人口普查资料》。积极筹备第五次经济普查,组建市、旗两级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普查经费,开展普查宣传。二是圆满完成常规调查。克服疫情影响,平稳有序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投资、消费、能源、人口、劳动工资、科技创新等领域统计调查,持续开展“四下”单位抽样调查。三是精心组织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开展 2022 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完成 14460 户人口信息的摸底、登记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统计局验收。自主开展并完成国家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委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 16 项群众满意度调查。四是高质量开展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制定《2022 年季度旗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按月监测各项基础指标,优化完善民营经济核算方法,持续保持市、旗两级 GDP 总量、结构和增幅的基本衔接。探索开展涉农领域、经济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测算工作。完成全市及各旗县区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表填报工作。在自治区统计局的 22 项统计业务考核中,4 项工作获“优秀”、12 项工作获“良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户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304

4

4

 

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正向

大于等于

6

7

4

4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正向

大于等于

4

5

4

4

 

培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

9

3

3

 

质量指标

规模以上企业联网直报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各专业月报季报年报上报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统计人员培训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19

12.15

3

3

 

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19

12.15

3

3

 

联网直报企业数据上报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5

12

4

4

 

成本指标

人均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40

220

3

3

 

人均差旅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80

240

4

4

 

聘用人员劳务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500

2500

3

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预算资金使用管理

定性

 

符合评价标准

符合规定

 

5

5

 

社会效益

普查数据质量

定性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3

2.5

 

统计服务水平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3

2.5

 

政府统计公信力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高

 

4

3.5

 

生态效益

节约型机关创建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2

百分比

10

10

 

可持续影响

统计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影响

定性

 

长期

长期

 

5

4.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统计服务对象满意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2

百分比

5

5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2

百分比

5

5

 

总分

100

96.2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社情民意调查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0

50.00

5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

50.00

5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引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开通热线电话(统计调查专线12340),开展社情民意自主和委托调查,反映社情民意;   
目标2:完成全市范围内常驻居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号码收集工作,为电话访问提供随机抽选样本。

积极选派十多名优秀访问员参加自治区云12340调查平台民意调查工作,提升访问员调查技能。自主开展并完成国家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委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 16 项群
众满意度调查,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群众对党政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渠道。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自主和委托电话访问调查

正向

大于等于

6

16

6

6

 

聘用电话访问人员

正向

大于等于

50

71

3

3

 

电话访问员培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

5

3

3

 

完成自主和委托调查报告

正向

大于等于

6

16

3

3

 

质量指标

电话访问调查问卷测试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电话访问调查音频和数据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1

百分比

5

5

 

电话访问调查问卷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60

68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电话访问音频和数据审核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0

6

5

5

 

调查报告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5

4

5

5

 

成本指标

人均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40

220

4

4

 

人均差旅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80

260

3

3

 

聘用人员劳务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500

1900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预算资金使用管理

定性

 

符合评价标准

严格执行

 

10

10

 

社会效益

政府统计公信力

定性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0

10

 

生态效益

节约型机关建设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2

百分比

5

5

 

可持续影响

社情民意调查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定性

 

长期

长期

 

5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委托调查部门和机构满意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2

百分比

5

4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2

百分比

5

4

 

总分

100

97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社情民意调查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本部门该项目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社情民意调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1.对电话访问员和面访人员开展培训。

2.租用社情民意调查专线12340的邮电费。

3.支付电话访问人员调查项目相关的劳务费用支出。

4.采购与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相关的办公设备和网络安全等软硬件。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目标1:引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开通热线电话(统计调查专线12340),开展社情民意自主和委托调查,反映社情民意;目标2:完成全市范围内常驻居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号码收集工作,为电话访问提供随机抽选样本。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积极选派十多名优秀访问员参加自治区云12340调查平台民意调查工作,提升访问员调查技能。自主开展并完成国家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委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 16 项群众满意度调查,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群众对党政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渠道。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2年度批复我局项目预算配置、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对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2年度批复我局项目预算配置、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在自治区评比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并且连续三年在全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和经验交流,方案问卷设计、访问员管理培训、资料档案整理等工作被自治区统计局作为先进做法,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在自治区评比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并且连续三年在全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和经验交流,方案问卷设计、访问员管理培训、资料档案整理等工作被自治区统计局作为先进做法,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在市财政局业务指导下,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经费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做到了专款专用,优化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根据调查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合理安排支出,以保证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同步。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在市财政局业务指导下,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经费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做到了专款专用,优化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根据调查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合理安排支出,以保证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同步。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开展自主和委托电话访问调查,目标值大于等于6次,实际完成16次,分值6,得分6。

2)聘用电话访问人员,目标值大于等于50人,实际完成71人,分值3,得分3。

3)电话访问员培训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4次,实际完成5次,分值3,得分3。

4)完成自主和委托调查报告,目标值大于等于6篇,实际完成16篇,分值3,得分3。

2、质量指标

5)电话访问调查问卷测试率,目标值等于100百分比,实际完成10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6)电话访问调查音频和数据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1百分比,分值5,得分5。

7)电话访问调查问卷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60百分比,实际完成68百分比,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8)电话访问音频和数据审核完成时间,目标值小于等于10天,实际完成6天,分值5,得分5。

9)调查报告完成时间,目标值小于等于5天,实际完成4天,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0)人均培训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240元,实际完成220元,分值4,得分4。

11)人均差旅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280元,实际完成260元,分值3,得分3。

12)聘用人员劳务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2500元,实际完成1900元,分值3,得分3。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13)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目标值符合评价标准,实际完成严格执行,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

14)政府统计公信力,目标值有所提高,实际完成有所提高,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15)节约型机关建设,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2百分比,分值5,得分5。

8、可持续影响

16)社情民意调查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分值5,得分4。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7)委托调查部门和机构满意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2百分比,分值5,得分4。

18)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2百分比,分值5,得分4。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1. 个别业务科室配合工作和科室间协同作战协调能力不强。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确保各项资金的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确保单位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巴彦淖尔市统计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绩效理念,不断改进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绩效指标,加强项目绩效监控,认真开展自评。

(二)措施及办法。

1. 牵头科室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增强协作意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银虎           联系电话:0478-8730045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