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2023年巴彦淖尔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共抽中55个嘎查社区(居)委会,调查登记住户3191户,7093人。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50.34万人,比2022年减少1.42万人,减幅0.94%。
二、城乡构成
202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92.68万人,比2022年增加0.44万人;乡村人口为57.66万人,比2022年减少1.8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65%,比2022年提高了0.87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5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1.00%;15-64岁人口为108.24万人,占72.00%;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56万人,占17.00%。与2022年相比,0-14岁人口减少0.87万人,比重下降0.4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减少1.36万人,比重下降0.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81万人,比重上升0.69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76.8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1.10%;女性人口73.5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8.90%。性别比为104.48,比2022年上升0.75。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0.71万人,比2022年减少0.1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4.69‰,比2022年下降0.8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56万人,比2022年增加0.07万人;人口死亡率为10.34‰,比2022年上升0.5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5‰,比2022年下降1.41个千分点。
注释: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