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协调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监督意见》,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市统计局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全体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各级统计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联合各旗县区党校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二是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开展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自查和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等工作,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常态化。三是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和预警预判;积极参与全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制定,一些对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四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市委将统计造假作为纪律作风整治重点内容,纳入深入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五大行动”中。市委巡察办将统计造假纳入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范围。市统计局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规章制度、落实重点任务,形成监督合力。
(二)精准把控,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做好名录库更新维护。召开全市名录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大实地检查指导力度,全面推动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向嘎查村(社区)延伸,截止目前,共维护信息变更单位一万多户,乡镇用户活跃度达到100%。二是做好入退库工作。加强与住建、工信、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限下重点企业监测,截止目前,“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入库53家。认真做好外地法人在我市产业活动单位纳入统计工作,积极与各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对365户产业活动单位采取电话询问、实地走访、与税务局核实比对等方式进行梳理排查,并积极沟通协调,纳入我市统计工作。三是加强数据审核评估。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按月监测规模以上企业运行状况,对增减幅度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查询;强化跨专业、跨报表、跨部门数据关联审核,加大与部门数据核实比对力度,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做准做实各专业数据。四是开展数据实地核查。采取市旗联动、重点核实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对全市390家投资项目单位、企业、个体户进行实地数据核查,把数据核查与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指导规范统计行为、完善统计台账、纠正存在问题等结合起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工业、投资、能源等主要专业在自治区统计局月度考核中均位居各盟市前列。
(三)筑牢根基,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自治区“1+4”5个领域(乡镇、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乡级统计方面,88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八有八化”建设全部通过自治区统计局验收,26个获优秀及以上等次。在全区首创村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高标准村级统计网点143个,得到自治区统计局充分肯定。旗县区统计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旗县级、苏木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照“五规范四提升”标准,逐项分解细化,逐条制定措施,加强检查指导,扎实推进落实。部门统计方面,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2项统计调查项目通过自治区审批。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与部门数据核实比对和经济分析研究协作力度,初步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合力。工业园区统计方面,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业园区统计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网络和办公场所六落实。企业统计方面,完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有据可查”。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2户企业被自治区统计局认定为统计诚信企业。
(四)优化服务,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一是服务决策需求。把监测预警和分析调研作为服务的主攻方向,统计“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彰显。提高时效性。月初加强审核评估,保证数据质量。月中及时调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形成分析解读,提出对策建议。月末着手开展预警预判,发挥前瞻预判、防范风险、稳定预期作用。提高针对性。针对疫情影响、口岸经济发展、涉农产业等,组建专班深入企业、部门等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形成《当前疫情对巴彦淖尔市经济运行影响》《服务业问题突出 发展潜力仍需挖掘》《口岸贸易对经济的影响》等高质量调研报告。提高产品质量。综合运用纵向对比、横向对比、统计预测等方法,准确反映经济运行动态和发展趋势,编发《统计分析》《专题调研》《信息专报》等统计刊物91期。二是开展数据大起底、大核查工作。针对数出多门、数据打架的问题,为进一步核准数据、摸清家底,我局牵头开展数据大起底、大核查工作,组建6个专项工作组,历时4个月,全面完成55个部门2019-2021年“三个时间维度”、全国全区全市“三个空间维度”指标设计、数据收集工作,经过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核实比对,形成《巴彦淖尔市数据资料汇编》。三是服务社会公众。在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困难和问题的同时,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助企纾困政策,了解企业诉求、堵点卡点问题以及政策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建议办法,并形成多篇优化营商环境分析报告。自主开展并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委托的9项社情民意调查,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微讯、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数据信息,让统计调查成果更好更广更便捷惠及社会。巴彦淖尔市统计微讯连续5个月进入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综合影响力前50名榜单。市统计局被评为信息工作成效明显单位。统计服务工作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
(五)精准发力,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成立市统计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印发《巴彦淖尔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月”及统计微讯平台等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宪法、统计法线上知识竞答,不断增强统计人员、广大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二是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按照“四个必查”、推进“三个一批”要求,对2017年以来市、旗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295家企业执法检查情况以及554家企业和投资项目入退库进行自查,针对执法不严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采取市旗联合执法的方式,对7个旗县区、87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成立3个检查组,深入旗县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增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积极与组织编制部门对接,明确了各旗县区独立开展执法监督的职能。组织全系统3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先后开展4次考前培训,提升考试通过率,切实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
(六)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扎实理论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班子成员带头做好政策解读、讲专题党课,发挥领学促学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印发《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目标、明确分工,形成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四位一体”责任体系。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建立完善“三会一课”、廉政风险防控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应培尽培”原则,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下沉基层上门培训以及现场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举办核算、工业、投资、能源等业务培训班,培训各级统计人员1500余人次;组织市旗两级相关业务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定期开展知识轮讲和调研展示活动,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市统计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守纪律、勇担当、争一流、创示范”为抓手,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以高质量统计服务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
(一)认真落实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和对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督,围绕国家统计督察内容定期自查自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扎实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强化数据实地核查,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管责任追溯和问责机制。坚持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即报即审即改,加强数据趋势性、匹配性审核。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重点对指标波动异常地区、异常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组织旗县区对调查单位全面核查,进一步提高数据源头质量。
(三)切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建立完善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和预判分析。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聚焦市委“五高五新”奋斗目标、“四个区”发展定位、“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主攻方向以及经济社会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
(四)巩固拓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
严格执行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多项措施,力争更多苏木乡镇晋升标兵,不断提升旗县区、乡镇、企业、部门、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有序推进调查单位延伸工作,推动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进一步向乡镇、村居延伸。
(五)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围绕全市“八五”普法工作,开展多形式多维度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执法能力,提高统计执法效能,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通过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支持,配齐配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继续做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增加持证人数。
(六)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
发挥统计部门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普查方案,编制高质量清查底册,扎实开展单位清查、现场登记、录入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加大质量检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统全统准调查单位,保证普查质量,摸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同时,利用普查成果,更新维护好名录库。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全覆盖对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指标解读、报表填报等综合业务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将培训延伸至企业、乡镇和社区,提高培训效果。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向着高素质、高水平层次迈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